又到一年暑假时,不少在校的学生选择利用这段时间提前感知社会,走进企业实习或做兼职。然而,被欠薪、无福利等权益遭遇“缺斤少两”现象时有发生。由于缺少劳动合同,难以认定劳动关系,许多暑期工面临维权难题。
暑期工在法律上算不上真正意义的“劳动者”,但他们的权益依然是受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保障的,面对权益遭受“缺斤少两”的现象,相关部门在帮助其维权上就必须做到“童叟无欺”。
首先,作为暑期工重要群体的学生,要不断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。在暑期兼职时,不要轻信所谓的高薪工作,避免上当受骗。在入职时也要对用人单位的资质等进行咨询、核实,有条件的可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纸质的用工协议,约定好薪酬福利、工作时间、工作内容等。同时,在正当权益遭受侵害时要注意留存证据,事后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,必要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。
其次,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作为。一方面要对暑期工集中的单位、领域加强监督检查,对发现侵犯暑期工权益的企业、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;另一方面要畅通暑期工维权的渠道,减少他们维权的时间、经济成本,当维权变得便捷容易,暑期工“自认倒霉”的现象才能减少,这对侵犯暑期工权益的企业、个人也将是有力震慑。
最后,学校要当好学生暑期工的把关人和坚实后盾。暑期来临时可提前收集有兼职意向学生的信息,并对招聘暑期工的工作岗位做好审核把关,同时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和维权方面的指导。而一旦学生遭遇侵权行为,学校也应第一时间介入,做他们维权的坚实后盾。
为广大暑期工打造一个“童叟无欺”的工作环境,就必须对种种“缺斤少两”的行为坚决说不,这既是维护“劳动者”正当权益的要求,也是劳动保障等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。(珠江商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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