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5日,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“南海法院”)与佛山市南海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南海区河长办”)签署《关于建立“河湖长+河湖法官”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并举行“河湖法官工作室”揭牌仪式。
活动现场,南海区副区长曾法强为三名法治副河长(河湖法官)颁发聘书。据介绍,河湖法官作为河湖长的法律顾问和助手,同时兼任法治副河长,将运用自身审判业务优势协助河湖长履行职责。依托“河湖法官工作室”,河湖法官将围绕河湖生态保护的突出问题和治理难点,协助配合河湖长履行河湖巡查、惩治违法、生态修复、普法宣传等具体职责,让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有效衔接、有力协作,在预防河湖管理风险、妥善化解涉河湖纠纷、推动河湖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。
根据《意见》,南海法院与南海区河长办将紧紧围绕保护水资源、保障水安全、防治水污染、改善水环境、修复水生态、管理保护水域岸线、强化执法监督等重点,共同建立“联合会商、河湖法官、信息共享、服务保障、联合保护、联合打击”六大机制。
《意见》不仅要求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,推动涉河湖行政执法与涉河湖案件裁判标准统一,还提出探索健全水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的计算方式及标准,有效促进受损水生态环境得到实质性修复。
南海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万选才表示,河湖法官在依法办理环资案件的同时,要积极配合河湖长开展工作,因地制宜、因案制宜开展以案说法,讲好生态保护故事;要进一步延伸履职链条,通过做实指导调解、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,把“枫桥经验”落实到化解涉河湖纠纷中,让绿水青山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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